考古和盗墓不尽相同,为什么有人认为考古即是盗墓?
盗墓跟考古是两回事,前者是为了牟取私利而对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后者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并增进我们对于历史的认识。
墓葬只是考古发掘的对象之一(而且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发掘目的在于尽可能多地提取其中的历史信息(随葬品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这是盗墓者所根本无视的,盗墓不仅对挖掘过程没有任何记录,而且破坏了墓葬的原有结构、使出土物脱离了原有环境,是对文化遗产的极大破坏,绝不能与考古工作相提并论。
以一座墓葬来说,盗墓贼只要打个盗洞,把其中贵重的东西取出卖给下家就没事了,寻找贵重物品的过程中往往会破坏墓葬中其他不值钱的东西,特别是会破坏墓葬的原有结构(墓门和墓顶),破坏或扰乱墓内遗存的共存关系和存放位置,而这其实是一个墓葬所蕴含的最关键的信息。
这一过程并不需要复杂的技能和设备(一般盗墓贼雇佣当地农民即可开展活动)。盗墓贼只关心利润,并不关心墓葬本身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和人类行为信息,也不可能为大众提供任何知识。
考古工作者则是首先确定遗存能否原地保护,如果不能则要全面发掘,揭露遗存原貌,以各种手段记录(文字、绘图和影像)遗存信息,所有遗物无论贵贱都一视同仁,遗物异地保存、遗迹整体搬迁,经过室内整理研究之后公开发表成果,包括出版物和展览。任何人都有权利检视发掘过程是否科学,并能从研究成果中获取知识。
这一过程本身不能创造利润,反而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考古学家并不关注遗存的经济价值,也反对任何对私人藏品的估价行为(只会助长盗掘),他们关注的是层位关系、共存关系、遗物的埋藏介质和context,这些对任何考古研究都是必须的资料,也构成整个学科的科学基础。
一个是私人的,一个是国家的,和国家你什么道理可讲呢?这是典型的胡搅蛮缠。国外很多考古工作都是私人性质的,私有还是公有不影响考古工作的科学性。盗墓的发起者是私人还是国家,都无法掩盖其罪行。
2019-10-03
考古是以研究和保护为主,墓里的一块破瓦片一根烂人骨,都会小心清理并尝试复原。
而盗墓只考虑钱,根本不在意被墓穴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