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是不是特种设备
属于特种设备。
履带式起重机(crawler crane),是一种高层建筑施工用的自行式起重机。是一种利用履带行走的动臂旋转起重机。履带接地面积大,通过性好,适应性强,可带载行走,适用于建筑工地的吊装作业。可进行挖土、夯土、打桩等多种作业。但因行走速度缓慢,长距离转移工地需要其他车辆搬运。
履带式起重机由行走机构、回转机构、机身及起重臂等部分组成。行走机构为两条链式履带;回转机构为装在底盘上的转盘,使机身可回转360°。起重臂下端铰接于机身上,随机身回转,顶端设有两套滑轮组(起重及变幅滑轮组),钢丝绳通过起重臂顶端滑轮组连接到机身内的卷扬机上,起重臂可分节制作并接长。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灵活。使用方便,有较大的起重能力,在平坦坚实的道路上还可负载行走,更换工作装置后可成为挖土机或打桩机,是一种多功能机械。但履带式起重机行走速度慢,对路面破坏性大,在进行长距离转移时,应用平板拖车或铁路平板车运输。
2023-06-12 广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里“附则”第五条的规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kbk型起重机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起重机,同样需要满足两个要素才能被定义为特种设备:(1)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2)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履带式起重机不是特种设备,
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
文件出具了最新特种设备目录,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履带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但在最新文件中第22项流动式起重机只有铁路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履带起重机已不在名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