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期未到,房东要收回房租,该怎么办?
理论角度来说,只要证明房东违约,完全可以拒绝对方的违约行为,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房东往往属于强势的一方,既然能够在明知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不要租金并且收回房子,明显是想要通过房子获取更大利益,如此一来据不退缩也是于事无补的,关键是对方没有收取租金是比较聪明的举动,作为租客如果强行不搬便会产生新的纠纷。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如果双方没有了协商的可能性,完全可以按照当初的租赁合同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无论对方是否继续收取租金,只要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强行终止租约,就足以说明房东是违约的一方,如果不想持续僵持,就可以提出一些具体的补偿措施,但需要尽可能的照顾到双方利益,毕竟房东对于违约金之类的赔偿基本是不会接受的。
当然,如果涉及到的损失金额相对较大,特别是门面房的租客基本都是从事商业经营,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被强行终止租约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鉴于此可以明确告知对方,如果不对己方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便会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是有充足的证据或者材料,能够支持所遭受损失的具体形式或者程度。
由此作为参考可以发现,门面房的租赁还是要足够谨慎,商铺经营不仅仅是商品的销售,客源和人气的聚拢实属不易,如果遇到不通情理的房东随意终止租约,对于租户来说势必会造成难以避免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还是要是要事无巨细的规定好权利义务,才能在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保护自身的切身利益避免受到侵害。
如果房东确实有实际情况,可以考虑人家的问题,少要点赔偿就算了。
要是奸商,那就死磕到底,不补偿满意,不搬走。因为房东违约,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