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有权扣押驾驶证和行驶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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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有权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不随便扣留的,必须驾驶员有违法行为。
交警在执法过程需要扣留驾驶员的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第三十七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扣押、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形及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交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以下情形需要扣押、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1、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不适宜简易程序处理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的或财产损失,身份现场无法查明的,因查明身份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含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3、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下列行为的,可以扣押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1)造成人员死亡有可能被吊销或降级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3)驾驶无号牌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4)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型不符的;(5)饮酒后驾车的;(6)肇事车辆存在有可能一次性记满12分的其它违法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扣留、扣押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扣留驾驶证规定情形外,发现交警执法过程中随意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交警在执法过程需要扣留驾驶员的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第三十七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扣押、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形及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交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以下情形需要扣押、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1、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不适宜简易程序处理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的或财产损失,身份现场无法查明的,因查明身份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含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3、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下列行为的,可以扣押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1)造成人员死亡有可能被吊销或降级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3)驾驶无号牌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4)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型不符的;(5)饮酒后驾车的;(6)肇事车辆存在有可能一次性记满12分的其它违法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扣留、扣押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扣留驾驶证规定情形外,发现交警执法过程中随意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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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扣驾驶证,和扣车辆行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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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交警的权利和义务,交警的本质工作就是做好交通管理,当然有权利扣押驾驶证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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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交警本就是被授权管理交通的,当然有权利对违法的司机扣留驾驶证行驶证,甚至是车辆。这是他们执法行为。
如果没有这个权利,怎么管理违法的驾驶人员,怎么管理交通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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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 专注燃油车、新能源汽车、车联网等技术教学
郑州万通汽车学校
郑州万通是万通汽车教育旗舰院校,作为紧缺型汽车人才培养基地,多次被评为河南省“十佳职业院校 ”等荣誉称号,学校建有整车、机电、钣喷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及无人驾驶四大实训群,供学生实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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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权利进行扣押的。交通警察的指责就是查处道路交通的安全违法行为,且会相应的扣除驾驶证分数和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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