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汽车指标更新了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深圳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不得申请更新。
1)本细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2)符合本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更新指标。
3)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注意: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的规定,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泰案联
2024-12-25 广告
2024-12-25 广告
汽车后市场数据咨询服务对于泰案联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而言,是业务发展的重要一环。我们致力于为汽车后市场相关链条的客户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型信息、配件查询、保养建议、残值评估、工时计算以及维保数据等。通过深度挖掘市场数...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泰案联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