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使社会成员(主要是劳动者)在面临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经济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对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繁荣、维护社会安定、创建和谐社会均有积极作用。
社会保险作为物质帮助的一种形式,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保险主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强制性
一方面,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另一方面,保险的项目、收费标准、享受的待遇等内容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权私自选择和改变。
2.非营利性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基本政策的直接体现,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社会保险的待遇根据基本生活的需要确定,国家和社会负担一部分资金,并由政府指定非营利性机构管理。虽然社会保险允许保险基金在运行中要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任何情形下都不得以经济效益的好坏来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国家应对社会保险的运行承担最终责任。
3.社会性
社会保险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保险范围的社会性。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成员。
第二,保险管理的社会性。社会保险是一项政府保险制度,由国家通过立法来确定,在保险资金的筹集、发放、调剂和管理等方面统一由政府组织和实施。
第三,保险目的的社会性。建立并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还能够协调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社会稳定。
4.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相互帮助的社会行为。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责,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等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以解决劳动者由于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造成的生活困难。
5.基本保障性
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使社会成员在面临社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社会保险仅对劳动者因遭受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方面的风险而导致的直接损失进行补偿,对于直接损失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则不具有补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