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未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分录怎么写
2022-08-1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未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为了反映各种税金的应交和实际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帐户进行核算。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税款,贷(增)记该帐户,实际交纳时,借 (减)记该帐户,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各种税款,如为借方余额,则是多交的税 金。“应交税金”帐户还应按税金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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