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被拉黑名单会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2、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3、税务非正常不仅限制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半税人员以及购飘人。4、税务非正常会有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想注销需要先交罚款才能继续注销,如有欠税,还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5、限制法人、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6、将限制法人、股东出行,不能称作高贴、飞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