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危害的误区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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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危害的误区有:1、双方协商同意就可解除劳动关系;2、协商解除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3、会有两倍的经济补偿金;4、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可以低于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协商解除协议有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若劳动者因为意外事故、精神类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所进行的协商及签署的协商解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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