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身份证号码开头
法律分析:北京市:110000,天津市:120000,河北省:130000,山西省:140000,内蒙古自治区:150000,辽宁省:210000,吉林省:220000,黑龙江省:230000,上海市:310000,江苏省:320000,浙江省:330000,安徽省:340000,福建省:350000,江西省:360000,山东省:370000,河南省:410000,湖北省:420000,湖南省:430000,广东省:44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海南省:460000,重庆市:500000,四川省:510000,贵州省:520000,云南省:530000,西藏自治区:540000,陕西省:610000,甘肃省:620000,青海省:63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台湾省(886)|710000,香港特别行政区(852)|810000,澳门特别行政区(853)|820000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