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律师真的会像电视里那样背法律条文吗?
我偶尔会看见有些朋友,跑书店买了本法条,自己研究如何打官司。对于特别简单的案件,也许对这些朋友有些帮助。但是,一旦稍微复杂点的案件,光靠临时买本法条,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当然,如果有些朋友经济条件确实有限,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笔者确实不大建议自己买本书跑去打官司。
为了让本方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采取不同的诉讼策略,对诉讼结果的影响也会完全相反。还有,庭审上,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哪些证据该提交,哪些证据不该提交,都是非常讲究的。
不会,也不要这么做。
律师在电视剧里背诵法条,不过是一种影视剧夸张的表现手法,不要把这种形式写生搬硬套到实践中,更不要搬到法庭上去。
律师更多的工作是做在庭外。例如对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对于一些相对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手中的证据可能是纷繁复杂的,有些是有效证据,有些是无效证据,甚至有些是矛盾证据,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来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律知识对证据进行归纳和整理,以证据为依托来证实自己的待证事项。这需要的是系统的法学理论,而不是单一的法条。
律师在庭审上背诵法条,可能很多不懂法律的人觉得潇洒帅气,实际上对于对面的律师和庭审法官往往留下死板教条的糟糕印象,同时背诵法条并不是专业法律知识的体现,试想一下,只要下功夫想去背诵法条,很多人都可以做到,但是系统的法律知识则需要4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专业法学学习和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积累。律师想要打赢官司,靠的是专业的法学理论和长久的办案经验,而不是简单的一两条法条。
在一些庭审中,法官对于全文诵读法条是非常抵触的,因为法条是最基本的法律工具,这在庭审上会给法官一种“被普法”的糟糕感觉。法官要听的是你对于证据和事实的法律论证,而不是单一的法条讲述,对于这些法条,法官作为专业的法律人是必然了解的,如果在庭审上诵读法条一般法官会直接打断律师,告诉律师针对事实和证据简要概括质证或辩论意见,具体的书面意见可以庭后提交。实际上法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意味着律师已经跑题或者重复赘述太多。
总之,律师在庭审上背诵或者朗读法条,完全是外行人对于庭审程序不了解,所做出的幻想,如果律师真的这么做,第一个受不了的就是法官。
令我震惊的是,几乎所有回答都在说不背条文。
你身为吃法律这碗饭的人,怎么可能不去背条文?就像你不背公式就想做出数学题,怎么可能呢?
有人可能会说我不需要记住啊,我只需要知道哪里去查就可以了。
但你前提也得知道有那么一个公式在那里呀,这不就是一个记忆吗?
也有人说上法庭之前查好相关法条然后记在答辩状或起诉状里就可以了,不需要背下来。
但是接待客户的时候,你当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跟客户说我不知道让我先去查查。这个客户立刻就会对你信心动摇。
当然,需要背条文,不是说需要背出所有的条文。只需要对经常用到的根本性的条文,有清晰的记忆和印象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别人来咨询的时候,你不能说出完整的所以然,至少也能说个大概。
所以很认真的对想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说一句:要干这行,你就是要背很多东西的,不要抱有任何幻想。
唉,让电视误导的律师形象太多了,好像有一部《离婚律师》,里面的律师一个个西装革履,开着豪车,也不想想,做离婚的律师有几个挣钱的?
本人作律师28年了,明确告诉你:现实中的律师不会在法庭背条文,最多就是念根据某某法律多少条规定,某某司法解释多少条规定,用以支持或者反驳对方的观点。
法庭的程序是这样的:法庭宣布开庭后,先是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答辩-法庭调查-总结争议焦点-原被告辩论-法庭调解-开庭结束。
最可能念法律条文的阶段就是在双方辩论阶段,因为要拿出法律依据,所以可能念法律条文,但没人去背诵,要知道法律条文太多了,能知道那个条文对本案有影响就不错了,背诵是不可能的,电视上那么演就是为了让律师更显得牛逼一点。
背诵条文看着拉风,其实很让法官讨厌,打官司目的是让法官听进去自己的观点,所以尽量在证据上下功夫,因为法官经常审理这一类案件,掌握的法律规定可能比律师还多,所以没必要在法官面前显得自己水平高。
律师在法庭上表现的沉稳、对案件非常熟悉、对证据准备充分,才能取得法官的好感,有利于赢得官司。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身边的非法学朋友,倒是问过我不少次这种问题。。。我都是回答他们:不背。
但是回答你这类学习者,严谨来说,不能这么回答。庞大的法律条文体系就好比字典,平时你会去背字典吗?肯定不会。(当然,个别神仙不做讨论) 但是,初学识字的时候,你是不是得背个拼音部首,抄个好多遍?法学也是一样,得先摸透敲门砖,就像那些法理原则,法条是法理最好的实践。有时候,需要反复研读,必要的时候,重点语句的背诵,也是有益的。不过,我相信更多的时候,你用着用着,就已经熟稔于心了。至于那些你不认识的字,查字典嘛。需要查询法条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不管是法律也好,还是法学也罢,都是一个体系,并不是散乱的,或者需要僵化记忆的,理解之后,就能记住,并且循着基本的法理,就能推出某一个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我从学习法律,到进入法律行业,从来没有背过法条,可能唯一不多的需要硬记的就是刑法当中的量刑,比如某个犯罪起刑多少,有期徒刑的区间是多少。不过因为我主要从事金融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工作,刑法对我来说也不是必须掌握的技能,相关的记忆工作也就少了些。
大家似乎都对法学有个误区,认为法学对记忆的要求很高,需要背诵,需要记忆法条等等,其实是不对的。如果学法的人从事的是实务工作,考验他/她更多的是对某一个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类型分析,效果分析。如果你是律师,那就要从更有利于你客户的角度,用法律依据和法律原理去说服法官或仲裁员,这个过程所运用的是对法律的深刻理解,而不仅仅是记忆。所以,我可以明确回答这个问题,法律条文需要的是理解性记忆,而不是背诵。法律思维的训练才是学习法律的核心。
不会,因为上面坐的法官和坐在下面的律师对法律条文都一样的熟悉,律师需要做的,是结合案件的事实说服法官运用有利于自己的法条,法条是简单的,背后的立法本意才是案件的制胜之道!
不需要,也没有必要!
任何行业都有很多法规、文件、规范、规定,即使是专家都不需要去背,只需要理解原理,掌握要领,知晓程序,记住常用的规定就可以,有必要时查一下工具书。相信律师行业也一样,
如果律师需要背条文,法官、公证员、仲裁员、检察官、法学教师等从事法律教育、司法工作的,也要跟着背,语文老师就要背字典,英语老师要背牛津,地理老师要背地图, 历史 老师要背史记,医生要背药典,工程师要背规范,HR要背简历,造价师要背计价清单,会计要背准则……
显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
《民法典》全文1260条,约十万多字。另外,其配套司法解释现在网上传言总共至少四十万字(这个需要按实际颁布的法条数量来算),所以全文背诵的工作量很大。而且,部分法律、司法解释内容划分很细,对识记准确度要求也很高。因此,全文准确背诵的难度很大。
在日常工作中,对常用的以及专业领域的相关重点法律条文明白其中法理,尽可能精确记忆就好。
在未成为律师之前,大学考试以及考司法考试的时候,重要的法条肯定要熟悉,但也不是死记硬背,最重要的还是法理。成为律师后,法条就是工具书,只有用到的时候才会引用,律师与当事人以及法检沟通或者开庭都不会生硬套用法条!所以电视上的律师和实际的律师根本不一样,大多时候开庭是很枯燥无味的。
不会!
一、不需要背诵。
二、也不一定记得住。
三、就算背诵了法官也不一定能辨别真伪,反而制造麻烦。
四、电影看多了不适合请律师帮忙打官司容易引发误会。
五、开庭斗的不是口角,斗的是功底,证据,争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