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暖费是多少

 我来答
上海法和
2022-03-30 · 百度认证: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法和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津调整供热价格民宅供热费调至20元/平米,每采暖季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0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1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居民住宅的热费收缴仍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但对阳台、厅、厨房、卫生间的计费办法有所改变。一、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不计入收费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计入收费面积。二、老房型中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按其面积的50%计入收费面积;加装采暖设施的计入收费面积。在供热期内,未与阳台打通的住宅居室温度标准为18℃(±2℃);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标准为16℃(±2℃)。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采取下列赔偿措施:一是对于居室温度低于16℃但高于12℃(含12℃)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2℃的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法定节日期间双倍退还。二是对于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低于14℃但高于10℃(含10℃)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0℃的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具体认定及操作办法,我们已作出相应规定。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79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56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