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未携带驾驶证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惩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提交相关证件方可取回扣押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