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是哪里的旧称呢?
新京是长春的旧称。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翌日长春沦陷。
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成为傀儡政权——“满洲帝国”,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改名为“新京”。8月,改为“新京特别市” ,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
曾作为“伪满洲国”首都的长春,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集中见证地,具有众多历史古迹。人民广场位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城市中心,原名大同广场,开辟于1933年。按当时设计要求,广场地下铺设了各种电缆和给排水管线,周围没有架空线。这种格局一直保持到今天。
中后期:
1932年3月,满铁经济调查会开始编制新京城市规划。随后成立了伪满洲国国务院直属的“国都建设局”,承担新京“制订到实施规划的全部任务”。1932年8月,关东军、奉天特务机关、满洲国国务院三方举行联席会议,对满铁调查会和国都建设局的两个方案进行比较。
11月,国都建设局再次制订了城市建设规划范围,确定新京的建设规划区为200平方公里,除近郊农村的100平方公里以外,以100平方公里为建设区域,其中原有建成区域为21平方公里,第一期5年建设区域为2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为50万。
该规划报请关东军司令部,由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和副参谋长冈村宁次最后定案,成为《大新京都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