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救:交通事故处理,救急!万分感谢!
某天下午,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具体情形为:1、在一个人字形路口处,电动车A从撇的上方往下行驶,然后A往右转弯。而前方停着一辆面包车(该车成为A驶向前方的盲点,无法看清前方转...
某天下午,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具体情形为:
1、在一个人字形路口处,电动车A从撇的上方往下行驶,然后A往右转弯。而前方停着一辆面包车(该车成为A驶向前方的盲点,无法看清前方转弯处驶来的车辆,该车占据了一半的路面)。正当在经过面包车旁时,与对面行驶过来的电动车B发生碰撞,导致B车上的后座小孩碰伤,腿碰到保险杆划破皮并有轻微骨折(后进医院查明)。
2、(我方)电动车A也有两人,符合法定驾车年龄。
3、(他方)电动车B也是两人,但驾驶者未满16周岁(交通法规定没有权利驾驶),后座小孩为9岁(受伤者)。
现双方的说辞与交警的调节建议如下:
1、A认为主要不在自身,面包车车主有责任。且对方驾驶员未满16周岁,交通法不允许其驾驶。
2、B(受伤小孩)家长认为无论谁对谁错,我小孩受伤就该A方负责,承担所有医药费用。
3、交警认为:面包车主没有责任。原因一:白天;原因二:A方未看清楚,车是死的人是活的。因此,责任归属,医药费承担:车主A负大部分费用(六四开)。
请问:车主A与B得说辞及交警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责任该如何划分?医药费该如何划分?(在没有猫腻的情况下) 展开
1、在一个人字形路口处,电动车A从撇的上方往下行驶,然后A往右转弯。而前方停着一辆面包车(该车成为A驶向前方的盲点,无法看清前方转弯处驶来的车辆,该车占据了一半的路面)。正当在经过面包车旁时,与对面行驶过来的电动车B发生碰撞,导致B车上的后座小孩碰伤,腿碰到保险杆划破皮并有轻微骨折(后进医院查明)。
2、(我方)电动车A也有两人,符合法定驾车年龄。
3、(他方)电动车B也是两人,但驾驶者未满16周岁(交通法规定没有权利驾驶),后座小孩为9岁(受伤者)。
现双方的说辞与交警的调节建议如下:
1、A认为主要不在自身,面包车车主有责任。且对方驾驶员未满16周岁,交通法不允许其驾驶。
2、B(受伤小孩)家长认为无论谁对谁错,我小孩受伤就该A方负责,承担所有医药费用。
3、交警认为:面包车主没有责任。原因一:白天;原因二:A方未看清楚,车是死的人是活的。因此,责任归属,医药费承担:车主A负大部分费用(六四开)。
请问:车主A与B得说辞及交警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责任该如何划分?医药费该如何划分?(在没有猫腻的情况下)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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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面包车停得位置是不是停车点 若是则面包车无责
你这种情况不好具体划责任 不过你还是有一部分责任的 看你有没有熟人了 有熟人可以让他六你四
你这种情况不好具体划责任 不过你还是有一部分责任的 看你有没有熟人了 有熟人可以让他六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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