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尾部谁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线是不能压的,并且直行车辆是有优先通行权的,所以压实线转弯并且不让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由转弯车辆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