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至十五六岁。
少年指十岁至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少年期是一个人的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儿童“文明化,成为社会的个体”的时期。
少年处于青春期,一般会出现叛逆的心理。这时的老师、家长不能盲目打骂,要理解他们,并进行适当的引导。否则,他们的叛逆心理会加重。
少年表现:
少年身体的迅速发展,使他们感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于是便出现心理发展第二时期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为:企图要求摆脱父母和教师的管束,自行其事。
不承认自己是小孩,要求老师家长平等对待,尤其要求老师父母理解他们;具有较强的自尊自信心,要求有一种“独立人格”。少年的成人感不是坏事,而是向成年人社会过渡的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