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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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这样分析一件事的,首先通过感官观察一个具体事物,获取关于该事物尽可能多地感性资料,然后通过理性思维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抽象出关于此事物的各种属性,并尽可能抓住其本质,即主要矛盾。最终重新在头脑中将各个属性综合还原成具体事物本身。这个思维中的具体已经不是现实中的具体了,而是抓住事物本质的,更高级、更清晰的具体,是使用概念和范畴建构起的具体。
同样的方法也可用于解释一个事件。对于一个事件,首先获取有关它尽可能多的信息,需要使用各种渠道,综合各方立场,但要清楚这些信息都不够完整、真实。这时,就需要通过理性思考进行归纳总结,先找到事件中的各个主要群体或人物,从他们的话语中得知其立场,进而探寻其立场背后的利益,主要矛盾就暗藏在在利益冲突中。最后,在此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将之前获得的信息重新组合进来,还原成事件本身,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通过这样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我们获得了对事件更为深入的认识。
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事物还是事件,都是变化发展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才能理解事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以及事物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这时要用到的方法就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通过逻辑去把握历史的发展过程。
逻辑与历史何以统一?
1.对一个复杂概念的理解需要从它包含的简单概念入手,而概念所反映的具体对象在历史中也是依简单到复杂的次序发展的;
2.单个人从出生到逻辑逐渐完善(思维逐渐发展)的过程是人类逻辑完善的历史的缩影;
3.人们的逻辑结构由他们的思考对象所塑造,而人们的思考对象并非永恒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的。思考对象变化了,观念和思维也会变化。
如何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其实,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过程本身就包含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种子。事物在发展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其内部各种因素是都是相互联系着的,事物本身也是其他事物联系着的,相互联系必然导致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称这里面的主要联系为主要矛盾,它规定了这个事物发展的方向,它的变化也规定了事物性质的变化。当我们抽象出一事物的主要矛盾时,我们便已经把握住了此事物的历史的红线,再将各种翔实的史料补充到这一红线上,我们便可在大脑中还原出逻辑建构起来的具体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这既是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也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通过逻辑建构的历史是真实历史的反映,是剔除杂乱的次要因素、偶然因素和简单表象后的更清晰、更接近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
通过这些思维方法,我们可以将实际事物抽象成概念,将现实世界抽象成为一个以概念为细胞的,概念之间相互联系、作用的概念网,在这个网上,有的节点膨胀变大,有的节点逐渐塌陷,有新的节点出现,也有旧的节点消失,有新的联系建立,也有旧的联系断裂…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静止、孤立或和谐,一切都互相联系着,一切都变化发展着。
各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是通过概念建构起来的,得知概念本身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明白概念所指代的现实对象的本质,明白现实对象之间的关系和它们的发展过程,进而掌握研究事物的思维方法。自己通过思考构建出概念大厦,比单纯学习书中给出的概念大厦更为印象深刻。否则到头来,就会变成只会抛几个漂亮概念,讲两句名人名言的掉书袋。
同样的方法也可用于解释一个事件。对于一个事件,首先获取有关它尽可能多的信息,需要使用各种渠道,综合各方立场,但要清楚这些信息都不够完整、真实。这时,就需要通过理性思考进行归纳总结,先找到事件中的各个主要群体或人物,从他们的话语中得知其立场,进而探寻其立场背后的利益,主要矛盾就暗藏在在利益冲突中。最后,在此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将之前获得的信息重新组合进来,还原成事件本身,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通过这样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我们获得了对事件更为深入的认识。
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事物还是事件,都是变化发展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才能理解事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以及事物将向什么方向发展。这时要用到的方法就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通过逻辑去把握历史的发展过程。
逻辑与历史何以统一?
1.对一个复杂概念的理解需要从它包含的简单概念入手,而概念所反映的具体对象在历史中也是依简单到复杂的次序发展的;
2.单个人从出生到逻辑逐渐完善(思维逐渐发展)的过程是人类逻辑完善的历史的缩影;
3.人们的逻辑结构由他们的思考对象所塑造,而人们的思考对象并非永恒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的。思考对象变化了,观念和思维也会变化。
如何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其实,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过程本身就包含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种子。事物在发展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其内部各种因素是都是相互联系着的,事物本身也是其他事物联系着的,相互联系必然导致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称这里面的主要联系为主要矛盾,它规定了这个事物发展的方向,它的变化也规定了事物性质的变化。当我们抽象出一事物的主要矛盾时,我们便已经把握住了此事物的历史的红线,再将各种翔实的史料补充到这一红线上,我们便可在大脑中还原出逻辑建构起来的具体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这既是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也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通过逻辑建构的历史是真实历史的反映,是剔除杂乱的次要因素、偶然因素和简单表象后的更清晰、更接近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
通过这些思维方法,我们可以将实际事物抽象成概念,将现实世界抽象成为一个以概念为细胞的,概念之间相互联系、作用的概念网,在这个网上,有的节点膨胀变大,有的节点逐渐塌陷,有新的节点出现,也有旧的节点消失,有新的联系建立,也有旧的联系断裂…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静止、孤立或和谐,一切都互相联系着,一切都变化发展着。
各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是通过概念建构起来的,得知概念本身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明白概念所指代的现实对象的本质,明白现实对象之间的关系和它们的发展过程,进而掌握研究事物的思维方法。自己通过思考构建出概念大厦,比单纯学习书中给出的概念大厦更为印象深刻。否则到头来,就会变成只会抛几个漂亮概念,讲两句名人名言的掉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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