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监是自己去还是公安抓
收监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无需自行前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监指将犯人关进监狱的行为。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收监,指关进监狱。 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 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 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 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