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总兵是什么职位?
总兵相当于现今的军分区司令员或军长,其统辖的镇相当于今天的军分区。
总兵,是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码让兄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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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总兵的权责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其总体趋势是不断削弱的。
正统以前因处于明初尚武阶段,因此总兵权责甚重,迟袭如永乐时期宣府总兵除除“整饬兵备”、“练抚滑咐士卒”等基本权力外还有管理屯田、粮草、钱粮、词讼及军法从事等权力,而且“都指挥以下俱听节制”。
从而集军事、经济、司法权力于一身,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地方军政长官。正统以后由于以文制武、以内制外政策的推行,总兵权力逐渐被镇守太监、巡抚、巡按等分割或剥夺。
如明宪宗即位之初就限制甘肃、宣府、辽东等地总兵官,不能擅自行事的权利,其经济、行政权力被镇守太监和巡抚剥夺或分割。
明清总兵主要有以下几种:
征伐总兵官
明代实行卫所制,前期军事主要仰仗卫所兵。军队分散于京师和各地卫所,一旦遇到大的战事,就从若干卫所抽调兵马组成一支军队,然后任命一员武官或者勋臣作为统率这支军队的指挥官,这名指挥官,就叫总兵官,这也是明朝最早的总兵,因为他专事征讨,遇事而设,战罢即撤,所以后世称其为“征伐总兵官”。
镇守总兵官
这便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总兵。为了应对边境地区日益严缺虚码峻的军事形势,明代最早在北方边境地区设立镇守总兵官,执掌一方地区的防务,后来覆盖到内地。有别于征伐总兵,镇守总兵是常设于地方的,有相对固定的辖区(镇)和驻地(镇城),有相对固定的直属部队(镇标、正兵营)。早期镇守总兵权力比较大,是一个军镇的最高军事长官,甚至可以领导当地都司官员。后来上面有督誉派、抚、按压制,中间有分守、分巡、兵备等道臣制约,下面有副总兵、参将等官分权,只是作为一个军镇中级别最高的武官,统领军镇中规模相对最大的一支作战部队,主要防区是镇城。
清代也设有镇守总兵官,属于绿营体系。明代一个军镇的级别跟省相当,到了清代则降级了,在省内若干个重要地区各设镇守伏哪总兵,主持该地区防务。
提督军务总兵官
我们通常称其为提督。早在明代,为了增加一些总兵官事权便于统一指挥,会临时给他们加“提督军务”衔。到了清代,则将这种加衔固定下来,顶替原来镇守总兵的位置,成为省级军事长官。清代提督军务总兵官是一省绿营的最高武官,部分省份分水师和陆路,部分身份由巡抚兼任提督。
总督漕运总兵官
永乐时设总兵一员统领海运,后来海运罢撤,于是专督漕运,后来又兼管河道。漕运总兵的主要职责是督运漕粮、疏浚运河、修举漕政、革除陈弊、统领漕兵、缉捕盗贼等。天启时裁革。
总兵本为差遣,并无品级,直到乾隆年间才厘定品级(提督从一品,镇守总兵正二品),在此之前,明朝时大多挂都督或都指挥诸衔,少数挂卫指挥衔,或直接用勋臣出任;清代则寄衔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