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摔倒老人被讹,该不该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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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爵

2022-09-23 · 还没有任何签名哦
金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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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新郑两位少年因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新闻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两位骑自行车的少年在正常骑行时,一位老太太骑着电动车逆行迎面而来。老太太在躲车的时候滑倒在了井盖旁边。已经骑过去的两位少年见老太太摔倒了,就跑了过来把老太太扶了起来。随后,少年的父母也来到了现场,老太太说:“妮,你放心吧,这两孩儿是好孩儿,一点儿不关他俩的事儿。”少年的父亲也想通过这件事,来培养孩子助人为乐的品质,就和孩子一起把老太太送到了医院,并给老太太垫付了医药费。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老太太的家属来到现场以后,在医院明确只需要2000块钱的情况下,仍然向少年的父母索要了5000块钱作为赔偿款。当时少年的父母想着孩子可能有错,就给了老太太5000块钱。事后,经交警认定,老太太逆向行驶,两个孩子和她也没有擦碰,所以老太太应该承担本起事件的全部责任。

少年的父母在弄清事情原委后,请求老人退钱时,她竟然说:如果他没有碰到我,他没有责任,那为啥给俺钱呢?为啥送我去医院呢?最后,经过协商,老太太退了4000块钱,剩下的1000块钱,声称就是打官司也不退了。

媒体记者前去采访的时候,老太太捂着脸不敢面对镜头,竟然还声称:他虽然没有碰着我,但是他有连带责任,我要是不刹车,碰到你家孩子,你家孩子能受得了吗?小孩要不是没有一点连带责任,他也不会领着我去医院看病。钱,我反正不会退了,我退那四千块钱都多余。

经过记者和现场民警的调解,老太太终于答应退还剩下的1000块钱的时候,老太太的姐姐突然回到了家中。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老太太的姐姐把记者和民警都赶出了家门,拒绝退还剩下的1000块钱,不管记者和民警怎么敲门就是不开,并声称:门给我敲坏再说事。竟然还想再讹民警和记者一把。

新闻一出,在路上遇到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又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之一。有人认为:我们不能因为个案,而否定整个社会群体,毕竟,助人为乐、救人济困是我们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有人调侃道:碰到摔倒的老人,千万不要扶,我家里原来有矿,出门开大奔,扶了两回老人,我现在骑自己车。按说,在一个崇尚道德、正义、文明的国度里,面对老人摔倒,不应当出现诸如“该不该扶”、“要不要扶”、“能不能扶”的争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争论,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在道德层面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缺失。

而这种道德的缺失由来已久。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因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起一名跌倒的老人,并将其送到了医院。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其家人一口咬定就是彭宇撞了人,要求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太就将彭宇告上了法院,法官最终判决彭宇败诉,并赔偿徐老太太四万五千多元的医疗费。其判决理由竟然是:“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2009年10月21日,天津青年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城附近时,恰巧看到王老太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时跌倒受伤。许云鹤下车扶起了王老太太,并拔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王老太太坚称自己是被许云鹤撞到了腿部,被撞弹起后,趴到了车前部,又倒在了地上。后经天津市红桥区民事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太10多万医药费。天津法官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南京的彭宇是不是真的撞了徐老太太、天津的许云鹤是否真的撞了王老太太,但早在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就明确了在刑事案件中的疑罪从无原则,可是南京法官和天津法官在判决这些民事案件的时候,竟然采取了疑罪从有的原则,这才是中国法治的悲哀。也正是这些无良法官、“变坏的老人”和媒体推波助澜,中国开始进入了国民道德的沦丧期,开始一点一点瓦解中国人民的道德!

这才是最可怕的!正如电视小品的那句台词:人倒了不扶,人心就倒了;人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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