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突然辞退我,我可以马上拿到工资吗?
公司要突然辞退我,我可以马上拿到工资吗?
公司要突然辞退劳动者,可以马上拿到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问:如果公司辞退我,我可以马上拿到工资吗?
公司辞退按道理是可以快速拿到工资的,马上用的不精确测,,,
我在公司打人了,被公司辞退,我可以拿到工资跟业绩提成吗?
可以拿到工资跟业绩提成,但要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我是出纳员,被公司辞退,平时公司是20号发工资的,我可以要求马上给我结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按当地有关规定,工作交接完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完毕、得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最多一周应该结清工资。你去劳动监察大队也很麻烦,除非按照惯例的发工资日不发给你才好去申请劳动仲裁;话又说回来,被公司辞退可能得到赔偿金,也可能一分钱也得不到。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被辞退可以马上拿工资吗?
一般公司辞人的话,是会通知财务结清工资的,但是有的公司有明确的发放工资日期的规定,那只能等到发工资的日期才能拿到工资,这种情况楼主可以问下辞退你的经理!
被用人单位辞退可以马上拿到工资吗
可以的,被辞退是马上拿工资的。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档案,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属于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会老家慢慢等,当然也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都是会被支援的。
我在物业公司做保洁公司停厂突然辞退我我可以让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的多少跟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有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我被公司辞退了,能拿到工资吗?
可以拿到工资、加班费及其滞纳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
我可以马上走人,而且拿到我的工资吗?
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后立马走人,是否违法得分情况,但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均应该结清工资。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解除劳动合当日应当结清工资,克扣工资违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不足30天,甚至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