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是怎样定义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根据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做出的最重要的科学结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革命性、科学性、统一性、完整性、彻底性的集中表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中的核心,灵魂中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因此我们又可以用“科学社会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掌握了“科学社会”基本原理,就是抓住了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基本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不懂“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丝毫不懂马克思主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应当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呢? 马克思对这个问题作了十分精辟,十分明确的回答.他说: “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阶级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1] 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定义. 这就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精辟概括. 参考:百度 望采纳 谢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