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有哪些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项。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指纹验证无法通过后,请下车对指纹进行重新采集后方可重新排队进行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进行靠边停车,靠边停车动作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进行下一次考试。
3、考生按要求完成所有必考项目且行驶距离大于3公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靠边停车。学员听到靠边停车语音后,请在考试路线上自行选择清晰路沿石(或道路边缘实线)处,确认安全后完成靠边停车动作。靠边停车完成后,系统将语音播报考试结果。
4、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边环境时,为保证雷达信号检测的准确性,请保持人身与车身距离在1米范围内。
5、根据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规定的要求,每个学员1次预约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可当场补考一次。学员第一次考试时需要参加绕车一周和夜间灯光模拟,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第二次补考时,学员可不进行绕车一周和灯光模拟,准备完成后直接开始第二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时,停放车辆区域的考试科目将在绕路线一周后开始考试,考试起点可以在考试路段的任意位置,最终学员需要考满16项考试项目后方可结束考试上传考试成绩。
6、如有多人同时跟车准备考试的情况,一个学员考试结束后,下一个学员需要依照标准流程下车从上车准备,绕车一周以及夜间灯光模拟等开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