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的依据主要有
如下:
(一)社会依据
1.学前儿童科学教育不应让儿童被动的接受知识,而要激发儿童主动求知的欲望;不应片面追求儿童获取知识的数量多少,而应培养儿童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知识的能力。
2.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应该面向全体儿童,以科学素养的早期培养为宗旨,以形成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基本的、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儿童在科技社会中应付自如。
3.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应培养儿童关注自然、关注社会的意识,以帮助儿童形成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和初步的责任感。
(二)心理依据
1.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儿童发展的需要是整体的需要。
2.儿童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年龄特点,不同年龄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要是不同的。3.儿童的发展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每个儿童的个体需要是不同的。
(三)学科依据
科学不仅是一种知识,而是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三方面的整体。自然科学具有以下的学科特点∶第一,内容的广泛性和知识的严密性第二,方法的科学性。
就科学知识而言,它可以分为科学经验、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三个层次。对于幼儿来说,他们的科学知识有两种层次∶科学经验和初级科学概念。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就是要帮助幼儿获取周围世界中广泛的科学经验,或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初级的自然科学概念。
科学经验是指幼儿在科学探索的过程中,通过他们亲自操作,以自身的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周围世界所获取的具体事实和第一手的经验,包括幼儿对事物性状特征的认识,对科学现象的理解等。科学经验是科学知识的最低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