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执行者,在思想道德行为方面就必然要遵循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师要做到: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恪尽职守,教书育人。
3.当好学生的表率,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勇挑重担、乐于奉献。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自尊自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锐意进取、注重身教。
6.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廉洁从教。
(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教育者必先受教育,教师要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不断地努力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技能。教师应该具备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1.端正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课余休息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人际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教师的人际关系中,主要包括学生、同事以及学生家长等。教师应保持的基本行为规范有:
1.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要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情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教师在与其他教师的交往中要做到: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乐于助人,和谐共处。
3.教师在与领导的交往中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摆正个人利益和工作大局的关系,将学校的要求放在首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4.教师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加强联系,注重采用不同方式与家长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充分调动家长的教育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
其次,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
再次,教师的仪表行为应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
最后,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课堂教学的情调相适应。
(五)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边远地区的教师也要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练习普通话,力争发音标准。
其次,教师的课堂用语,语法要规范,避免方言土语,指导学生应使用正确的词语和语法。
再次,语义要明确、表达要清楚,这需要教师熟悉学科知识,思路清晰。教师要不断修炼语言能力,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简洁明了地传授知识,解答问题。
最后,语句要完整,上下连贯、有逻辑性。课堂教学切忌教师言语断层、表达混乱、自相矛盾。教师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也可以增加教师的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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