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是否是共同财产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离婚时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后,该财产就属于 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后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配嫌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者卖老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首升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57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