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废除宰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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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制度是明朝被废除的,洪武十三年。
在丞相制度设立之初,丞相的权力是很大的,后来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君主为了巩固中央集权,所以逐步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后来出现的所谓宰相,权力被分散,地位已经大大不如秦朝时的丞相了。
明朝时的内阁大学士、清朝的军机大臣,其实就算是宰相。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
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如北宋侍中兼枢密副使宰相黄中庸,但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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