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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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跨年可以休年假吗??? 文件上对跨年休假的说明是: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针对你提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定,当年由于个人原因没有休假,是否应该作废。比如文件上说: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文件出自《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问题二:关于未休年假可不可以跨年累计计算? 该员工确实是“自愿”放处年休假了。
但是,现在是你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多少钱是他的事,你们也可以拒绝的啊,无法达成协议的话,那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喽。
问题三:年假可以累积吗?法律有没有规定? 目前一般情况下不能累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问题四:年假可以随时修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劳动者不得自主决定年休假时间.
引用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储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五:国家规定如果当年没有休完年假能顺延至下一年使用吗 你好: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问题六:跨年病假超过2个月,次年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10分 你爱人如果工龄不满10年,不能超过两个月的病假,超出,就取消当年的年休假,取消明年的年休假,是指已经休了当年年休假以后,发生了病假或者不能享受年休假的规定的,要取消明年的年休假,你爱人今年本身就没享受年休假,不影响明年的年休假,明白吗
问题七:请问劳动法有规定每年年假要下一年才能休吗? 20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耽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八:年假可以跨年度吗? 根据劳动法: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九:请问年假会过期吗? 年假可在当年与企业协商一致时休,如果因工作无法休息,可要求3倍工资。如果是自己不想休,可写书面报告申请。
问题十:员工自己不申请年休假 跨年度作废吗 员工自己不申请年休假,跨年度是否作废,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其次,如果该制度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并公示或告知员工,那是否一定有效,答案是不一定有效。任何规章制度的制定除了程序合法之外,还应当实体合法,即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亦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从以上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两条规定了单位不安排年休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积极形式为要件的。
最后,带薪年休假是员工的一项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保障员工休年休假的权利,如未能保障员工休年休假的权利,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二:关于未休年假可不可以跨年累计计算? 该员工确实是“自愿”放处年休假了。
但是,现在是你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多少钱是他的事,你们也可以拒绝的啊,无法达成协议的话,那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喽。
问题三:年假可以累积吗?法律有没有规定? 目前一般情况下不能累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问题四:年假可以随时修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劳动者不得自主决定年休假时间.
引用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储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五:国家规定如果当年没有休完年假能顺延至下一年使用吗 你好: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问题六:跨年病假超过2个月,次年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10分 你爱人如果工龄不满10年,不能超过两个月的病假,超出,就取消当年的年休假,取消明年的年休假,是指已经休了当年年休假以后,发生了病假或者不能享受年休假的规定的,要取消明年的年休假,你爱人今年本身就没享受年休假,不影响明年的年休假,明白吗
问题七:请问劳动法有规定每年年假要下一年才能休吗? 20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耽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八:年假可以跨年度吗? 根据劳动法: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九:请问年假会过期吗? 年假可在当年与企业协商一致时休,如果因工作无法休息,可要求3倍工资。如果是自己不想休,可写书面报告申请。
问题十:员工自己不申请年休假 跨年度作废吗 员工自己不申请年休假,跨年度是否作废,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其次,如果该制度的制定经过民主程序并公示或告知员工,那是否一定有效,答案是不一定有效。任何规章制度的制定除了程序合法之外,还应当实体合法,即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亦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从以上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两条规定了单位不安排年休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积极形式为要件的。
最后,带薪年休假是员工的一项法定福利,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保障员工休年休假的权利,如未能保障员工休年休假的权利,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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