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能要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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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无论男女双方都有生育权。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够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够得到实现。
当然这只是理想情况下,现实生活中,男性虽然具有生育权,可想要实现生育权就必须是建立在女性生育权的基础上。如果妻子怀孕后突然不想要这个孩子,作为丈夫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来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权。
当然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女方终止妊娠六个月后提出离婚诉求。如果法院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双方离婚。
生育权的保障,体现在多方面,比如上文所说,女子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后,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这就是法律保障生育权的体现。
除此之外,法律对生育权的保障,也体现在终止妊娠后的索赔规定中。婚姻家庭篇第二十三条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很简单,女性拥有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即便女性已经怀孕,她们也有打胎流产的权利。就算妻子选择了流产,丈夫也不得因此要求妻子对其进行赔偿,这就是法律保障男女双方生育权的体现。
当然这只是理想情况下,现实生活中,男性虽然具有生育权,可想要实现生育权就必须是建立在女性生育权的基础上。如果妻子怀孕后突然不想要这个孩子,作为丈夫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来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权。
当然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女方终止妊娠六个月后提出离婚诉求。如果法院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双方离婚。
生育权的保障,体现在多方面,比如上文所说,女子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后,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这就是法律保障生育权的体现。
除此之外,法律对生育权的保障,也体现在终止妊娠后的索赔规定中。婚姻家庭篇第二十三条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很简单,女性拥有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即便女性已经怀孕,她们也有打胎流产的权利。就算妻子选择了流产,丈夫也不得因此要求妻子对其进行赔偿,这就是法律保障男女双方生育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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