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选调生报考时间
湖南选调生时间12月22日至31日,条件如下:
(1)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底。
(2)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
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一律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其中,前3年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时,省委组织部统一对2023年选拔的选调生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试占70%、考察占30%),根据考核结果选拔100名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300名选调生到市州直机关工作。
同时,县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
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