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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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1、参保对象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有正式合同制或者编制的工作人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无正规工作单位或者合同、编制的人员。
2、缴费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一定的缴费基数,由单位以及参保人员分别按照不同比例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是由个人缴费,并且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
3、账户类型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的。
4、缴费年限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是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受此年限的约束,以一年为单位缴费并享受医保。
5、缴费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一般由工作单位代为申报并实行医保费用代缴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本人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申报并进行缴费。
6、基金使用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因没有个人账户,其对应的基金一般用于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
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1、参保对象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有正式合同制或者编制的工作人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无正规工作单位或者合同、编制的人员。
2、缴费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一定的缴费基数,由单位以及参保人员分别按照不同比例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是由个人缴费,并且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
3、账户类型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的。
4、缴费年限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是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受此年限的约束,以一年为单位缴费并享受医保。
5、缴费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一般由工作单位代为申报并实行医保费用代缴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本人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申报并进行缴费。
6、基金使用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因没有个人账户,其对应的基金一般用于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
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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