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出国吗?
可以,但需要上级部门审批。
根据《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审批管理
1、市管领导干部的证照由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需因私出国(境)的,按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程序审批。
2、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市供水集团和市水环境处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证照由政工科统一保管。除以上人员外上述国有企业公职人员由本企业确定具体责任科室负责统一保管。
3、需因私出国(境)的,按规定以请假审批程序进行报备与审批,凭批准后的《因私出国(境)申请书》,依照批准事项向政工科或责任科室领取相应的出国(境)证件。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应同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期满须及时销假。
4、出国(境)人员在境外要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
登记报备
1、新进入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及时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备案管理登记表》交政工科或责任科室,政工科应按要求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备案登记。
2、岗位发生变化的(包括提任、调离、退休等),政工科应按要求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变更登记或撤销备案。
3、已备案登记人员,有重大信息变更,应按要求做好更新报备。
扩展资料
证件上交的期限
1、持有出国(境)证件的干部职工应自觉将因私出国(境)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政工科或责任科室集中保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返回后,须在10天内上交有关证件;
已经批准,但因故未按时出国(境)的,也应在批准的出国(境)时间后10天内,上交有关证件。不能按时上交的,要书面作出说明。出入境证件遗失的,其本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报遗失,并上交回执。
2、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境)后10天内填写好《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由各单位集中收集备查。
3、干部职工新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但未办理出国(境)的,须凭审批同意后的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并及时主动上交已申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