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班牙移民法的各种政策规定
一、临时居留(就是一年转两年的)的更换
要求社会融入证明,以后的居留更换,要有足够融入社会的证明,如果临时居留的持有者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积极融入社会的话,居留更换将被拒。
配合融入,各大区要增加一些融入的培训活动,持临时居留的人要参加并可得到证书。换居留时持居留人要出具参加过这些培训活动的证明,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西班牙语也将非常重要,语言不好,换居留也会被拒。
临时居留的更换将考虑以下问题:
1.不能有案底;
2.不欠社会保险局、税务局的钱;
3.将会考虑到为融入社会做的努力。
而此次新移民法也规定,临时居留在被老板解雇的情况之下可以更换工种和地区。
家庭暴力受害方起诉对方,自己如果无居留,法院出具了隔离令就可以给当事人一个临时居留(PERMISO DE RESIDENCIA PROVISIONAL),如最终判对方有罪,将给当事人一个正式的居留(但同时对方的居留也将被废除,事实上等于一个居留换了另一个居留)。
二、 加强了对学龄子女的学习要求
如有孩子是必须要上学的年龄(6-16岁),换居留的时候,必须要出示孩子的学习证明。这条对中国人的影响很大,因为如果孩子在中国,就不会有西班牙的学习证明了。
三、看病的权利 (没有变动)
所有外国人,只要在西班牙市政府登记过住家证明,就像西班牙人一样有免费就医的权利,但必须按规定办一张医疗卡,不管有无居留。
如果没有医疗卡,成人只能看急诊、重病和事故,不可免费就医。未成年人和孕妇不管有无医疗卡,都可以免费就医。
四、对家庭团聚的要求比较具体
1. 团聚配偶首要条件,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必须是两年的居留。
是第二任及以后的配偶,并且第一任是离婚,团聚时就必须附加上离婚的判决书,判决书必须注明详细内容:夫妻共同的住家是留给谁的;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由谁承担;配偶是否有离婚补偿等。而在这一点上,由于很多国家离婚时没有判决书,因此可以说这条规定还不清晰,需要等执行法规出台时才能知道。
配偶的团聚,除了可以团聚合法配偶以外,还可以团聚事实配偶,但要有足够的证明,如在市政府做过住家登记等,只能团聚一个人。
团聚子女
条件也要求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
包括领养,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残疾人不受年龄限制。
团聚父母
要求至少满足三个条件:持卡人必须是5年长期居留;被团聚人65岁以上;要证明被团聚人有足够的理由来西班牙,或是特殊情况,或是出于人道的。
2. 团聚来的人自动可以工作:
家庭团聚来的配偶和满16岁的子女,有父母许可,或满18岁就可以自动工作了。理论上从现在开始,家庭团聚来的可以直接工作,上工作保险了。
自己有经济能力,配偶或子女在换居留时就是独立的居留,不需要再依附在团聚人的身上了。
所以,以下家庭居留可以申请独立的居留
A.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B.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C.丧偶或孤儿。
3. 家庭团聚也要注意融入社会.
申请及家庭团聚,需要有足够的条件和住家,另外COMUNIDAD MADRID大区政府和市政府也做过一些这方面的活动,到时候建议团聚的人去参加,以便拿到证明换居留时好用。
五、以下情况5年长期居留将失效:
1.被查出居留是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得的;
2.有驱逐令;
3.在境外连续滞留超过12个月,这一点是说永久居留连续在国外居住了12个月,而不再规定5年中累计在国外居住时间的限制。
4.拿到欧盟其它国家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