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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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的指导思想如下:
1、价值澄清:品格教育是学前教育实现“立德树人”育人目标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现实境遇: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中缺乏对品格教育的评价
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是整个学前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
3、实践诉求:品格学习与发展评价是学前儿童品格发展的重要保障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 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须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勇于探索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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