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特大事故:
是指主设备损坏,检修费用≥150万元,检修期≥20天的事故。
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
在中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特大交通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首长(指副部长以上)、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事故。
扩展资料:
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4.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5.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