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法律主观:
孩子四岁离婚一般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需求进行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已无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的;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宜共同生活的。,3.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会优先考虑孩子随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生活较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为有探视权一方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离婚抚养费付到18岁或者16岁。抚养费给付原则上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