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是什么意思
仲裁协议是在生意往来中被签署的一种法律文件。
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将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而不是诉讼制度。仲裁是通过一名或多名独立第三方解决争议的一种替代法律程序。与诉讼不同,仲裁不需要出庭、进入法庭或审理过程。仲裁得出的决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这使得仲裁成为解决跨国纠纷或繁琐商业纠纷的一种常见方法。
在双方或多方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协议,即一旦发生争议,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在专业知识和公正性的基础上进行裁决,该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效力。仲裁协议可以在任何阶段被签订,可以是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是在合同生效后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是商业活动中常用的争议解决方式,其具有效率高、程序简单、保密性强等优点。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1、不合法:当仲裁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部门规章,或者因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或性质所规定的不得采用仲裁解决争议方式而签订的,仲裁协议即无效。
2、基本缺陷:如被欺骗或订立合同时遭受暴力或威胁,即构成违法的瑕疵。
3、范围超出限制:在仲裁协议设计的范围范围之外进行仲裁。
4、无约定地或仲裁机构无效:当仲裁协议未规定仲裁所在地或未指定仲裁机构,或者指定的仲裁机构已不存在或无法履行职责时,仲裁协议即无效。
5、无效条款:如无效条款对仲裁协议有重大影响则不具备约束力。
6、违反仲裁程序:如果仲裁程序违反法律原则,并因此影响了裁决的公正与公正,仲裁协议也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7、实质性不公正:如果仲裁协议在实质上不公正,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