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程序
大学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程序如下:
1.首先我们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一般是按照你哪里迁来就填哪里的原则)
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
3.辅导员签字确认
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
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你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
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
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8.不过也有一些同学不注意错过了集体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因此可以向学校的户籍室的管理人员索取证明资料,到它指定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一般15分钟就可以办好,非常便捷。办好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去原派出所申请入户。
9.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注意事项
1、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
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