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限额数
1、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限额数待核定。
2、为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研究,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我校限额数为10项,从学校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中产生。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申报者在网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
2、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请将《申请书》、《评审活页》、《汇总表》三类材料的电子稿分别发至邮箱。项目立项后,补交1份纸质申请书。
3、首次申报的请先注册账号,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注册时请注意:申报科学技术类,项目系统由科技处受理;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系统由人文社科处受理。研究生账号申请院系名称统一选择“研究生院”。
4、申报者项目申报材料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延用2020年版本,《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5、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资助经费
科学技术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类别参照以上标准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