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卖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地税系统中有该房屋的原值数据,或者卖方能够提供该房屋的确切的原值数据: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如500万的房屋,原值400万,原契税和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是5万元,则应纳税额=(500-400-5)*20=19万元。
2、地税系统没中有该房屋的原值数据,卖方也无法提供该房屋的确切的原值数据: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如500万的房产,应纳税额是500×1%=5万元。
卖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三种情况:
1、非住宅类房屋,不能减免(必缴)。
2、卖方所售房屋,是该家庭的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缴个人所得税。
3、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超过5年,不能减免。
属于第1、第3种情况的,需要根据以上征收方式交税。
卖房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6、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77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