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上要留多少余额?

用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上要留多少余额?... 用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上要留多少余额? 展开
 我来答
四十岁的男人0
高粉答主

2019-01-26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答主
回答量:27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9万
展开全部

提取公积金对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没有要求。

以重庆地区为例,只对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有限制;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扩展资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

一、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四、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五、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六、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百度网友b05831b
2013-10-27
知道答主
回答量:1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2.6万
展开全部
留的余额是你月缴纳额的12倍。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pieryon
2015-09-11 ·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pieryon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采纳数:14410 获赞数:166869
获取软件设计师高级职称 万达金融最佳创新奖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冲还贷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
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1条折叠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