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前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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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呆呆呆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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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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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在当选美国总统前是联邦参议员。

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第十三区南部的海德公园区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
2000年,他挑战已担任了4年的联邦众议员的波比·拉什(前黑豹党成员和社区活动家)竞选联邦众议员一席。他的参选遭到拉什的指责,认为他在第一选区的时间不长,无法看到真实的情况。选举结果为拉什获得61%的选票,他以30%的选票最终失败。竞选联邦议员失败后,奥巴马专注于自己的州参议员工作,编撰了要求对可能判死刑罪犯的审问必须录像的法律。

2002年,他竞选连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未遇对手。
2003年1月,当民主党重新取得议会的控制权,他被提名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他的立法提案中,他帮助编撰了《工作所得抵税法》,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还致力于为一些无法承担健康保险的居民起草相关立法项目,更协助通过了增加对艾滋病预防和病人照料的项目预算。
在2004年的国会选举中,奥巴马当选联邦参议员。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他参与起草了有关控制常规武器的议案,推动加强公众监督联邦基金使用,并支持有关院外游说、选举欺诈、气候变化和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他还出访了东欧、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
枝寒天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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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1961年8月4日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出生。他的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两人在就读夏威夷大学期间相识。由于父亲此后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在奥巴马两岁多的时候,父母婚姻最终破裂。6岁时,奥巴马随母亲和继父前往印度尼西亚生活了4年。 此后,奥巴马回到夏威夷,在完成中学教育后,进入加利福尼亚州西方学院学习,后转入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1983年毕业。1985年,奥巴马来到芝加哥,从事社区工作。1988年,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还成为院刊《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非洲裔负责人。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 1996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续担任8年。2000年,已在全国政坛崭露头角的奥巴马试图进入国会,但在竞争联邦众议员席位的预选中失利。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的政策演讲赢得了广泛关注,他在同年11月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奥巴马参与起草有关控制常规武器的议案,推动加强公众对联邦基金使用的监督,并支持有关院外游说、选举欺诈、气候变化和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他还先后出访东欧、中东和非洲一些国家。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总统选举。在竞选期间,他主要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实现能源自给和普及健康保险等政策观点,并承诺要实现党派团结,给美国政坛带来“变革”。在民主党总统预选初期,他落后于竞争对手、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但在2月5日“超级星期二”后逐渐赶超,并一路领先。 奥巴马1992年与米歇尔·罗宾森结婚,育有两个女儿.如果他不曾参加竞选,巴拉克·奥巴马也许只是Google搜索中众多指向的一个。至少,有一个人和他同名,这就是他的父亲,一位肯尼亚黑人。老奥巴马的成长经历就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故事。他从肯尼亚西部的小村庄来到美国读书,经过哈佛镀金后在肯尼迪政府担任经济学家。尽管奥巴马两岁后只见过父亲一次,但数年来他提及父亲时始终深感自豪。他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他曾经出版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用他外祖母的话讲,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并一直沿着后者成功的道路风雨兼程。当选美国总统,奥巴马终于攀上了人生的颠峰。尽管因夫人在预选中败于奥巴马而至今心存芥蒂,但美国公认智商最高的总统之一克林顿也由衷承认:奥巴马极具政治天赋。能被克林顿看得上的人不多,奥巴马就是一个。他是那种为美国政治游戏规则度身打造的人:直觉敏锐,判断精准,每每在关键时刻抓住机会,成功把困难转化为优势。这种天赋,在奥巴马一生的关键转型中都有体现:从一名自小生长在印尼和夏威夷太平洋岛屿文化背景下的普通混血儿,成功融入美国芝加哥的黑人社会;从一名无神论者变成基督徒;从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大学老师变成当代美国最出色的政客。8年前,他还是国会选举的失意者,徘徊街头;如今,他变为当今唯一超级大国的最高统帅,光芒四射。由于这种天赋,他把一个被生父遗弃的悲惨童年演绎成一段感动世人的成长故事, 把一个并不起眼的州议员职位变成进军华盛顿的起点,把纪律松散和桀骜不驯的年轻一代转变成一股空前强大的政治势力。当今天的人们把“变革”、“复兴”等希冀嘱托于他时,他只有47岁,在全美政治舞台上活动的时间不超过4年。开始竞选总统时,他走在华盛顿街上都会迷路;他许下了一箩筐的愿,但许多承诺事实上自相矛盾;他誓言要跨党合作,但却受制于党内占统治地位的右派势力;他想要彻底改革,但实践途中又注定将面临现实无奈的阻挡。他全部的管理经验来自他的竞选团队。明年1月20日,当他走进白宫椭圆办公室时,上述的所有矛盾和挑战将一一呈现。从他的个性特点来看,他同样有望把问题变成机遇。只不过,当总统面临的挑战,难度要超过他此前经历的任何考验。尽管大选前民调就一路领先,但没人能为奥巴马的最终胜利打包票。在美国历届竞选史上,人们对曾经口头支持黑人候选人、但却投票给白人候选人的“布拉德利效应”和“维尔德效应”记忆犹新。更何况,奥巴马是首位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的黑人竞选者。所以,当结果尘埃落定时,美国媒体由衷地感叹:不是说奥巴马有多么伟大,而是美国太需要变化了。遗传自父亲的咖啡肤色,没有为奥巴马带来太多种族困扰,反而成为了他标立“变革”的一面旗帜。其次,美国人在伊战的泥潭里挣扎了很久。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今年8月的一份调查显示,约有60%的受访者认为伊拉克战争是一个错误。然而,年迈的麦凯恩始终固执地坚持不从伊拉克撤军,奥巴马却是唯一明确反对伊战的候选人。美国人不选他能选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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