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将不承认一年制的硕士
我是4+1的学生呀最后一年在国外读硕士好死不死的是一年制的硕士这个消息到底真的假的大家快点告诉我呀我要是报到了就没办法变了(┬_┬)好心的知情人呀快来帮帮我呀...
我是4+1的学生呀 最后一年在国外读硕士 好死不死的是一年制的硕士 这个消息到底真的假的 大家快点告诉我呀 我要是报到了就没办法变了(┬_┬) 好心的知情人呀 快来帮帮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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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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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啦,你去搜一下就知道,这是04年出来的一个假新闻。
见教育部国际司欧洲处的网站:http://www.euronet.edu.cn/zyxy/index.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及托管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协议》
四、由于英国高等教育机构的独特机制以及由拥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颁发的各种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机构将会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指定机构,向中方提供有关英国政府目前认可的高等院校的信息。
五、针对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有关内容,中方目前认可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高等院校名单,将作为附件附于本协议。英方目前认可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名单以及作为这些高等院校组成部分的“大学学院”名单将作为附件附于本协议。有关上述两名单的信息将由双方指定机构保存,定期更新,并通过外交途径通知对方。
四、英国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在中国攻读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五、已获得英国(荣誉)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根据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博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应可以参加中国博士生入学考试。
上面明确规定了,英国的正规硕士学历是被承认的。英国大部分硕士都是1年制,不承认是不可能的。不知哪里跑来的小道消息~
见教育部国际司欧洲处的网站:http://www.euronet.edu.cn/zyxy/index.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及托管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协议》
四、由于英国高等教育机构的独特机制以及由拥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颁发的各种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机构将会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指定机构,向中方提供有关英国政府目前认可的高等院校的信息。
五、针对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有关内容,中方目前认可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高等院校名单,将作为附件附于本协议。英方目前认可的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名单以及作为这些高等院校组成部分的“大学学院”名单将作为附件附于本协议。有关上述两名单的信息将由双方指定机构保存,定期更新,并通过外交途径通知对方。
四、英国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在中国攻读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五、已获得英国(荣誉)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根据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博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应可以参加中国博士生入学考试。
上面明确规定了,英国的正规硕士学历是被承认的。英国大部分硕士都是1年制,不承认是不可能的。不知哪里跑来的小道消息~
参考资料: http://www.euronet.edu.cn/zyxy/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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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我国的海外学历评估体系,教育部将推出一个新规定。
因为我国的硕士最低修业年限为3年,美国为2年硕士,4年本科;教育部将规定国外学位修业年限不能少于2年(硕士)本科学士学位不能少于3年,博士3年;否则不予承认相应学历,此规定已通过初议,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实行;此规定将提高我国海外学历的认证水平,承认那些和我国学历修业年限相近的文凭,如相差太远,例如,一年硕士和半年硕士将不予承认,在此之前国家教育部已和英国教育部进行咨询和商讨,对在英联邦国家获得的硕士学位,最低修业年限限制在1年半(不包括寒暑假小学期),1年制的硕士学位将不予承认。
在此之前,有一些国外一年制硕士毕业生回国报考博士学位,结果很多著名大学的导师不予接纳,认为修业3年和1年的结果相差甚大,不应以相同级别的学位于以评估,并向国家教育部予以反映,不予以承认其和中国3年硕士相同的学历水平。
此规定已基本通过审议,具体的实施时间未定,并且此规定具有追蒴能力,适合评估2000年以后取得的所有海外学历。这一规定使我国的海外学历评估更加的完善化。
因为我国的硕士最低修业年限为3年,美国为2年硕士,4年本科;教育部将规定国外学位修业年限不能少于2年(硕士)本科学士学位不能少于3年,博士3年;否则不予承认相应学历,此规定已通过初议,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实行;此规定将提高我国海外学历的认证水平,承认那些和我国学历修业年限相近的文凭,如相差太远,例如,一年硕士和半年硕士将不予承认,在此之前国家教育部已和英国教育部进行咨询和商讨,对在英联邦国家获得的硕士学位,最低修业年限限制在1年半(不包括寒暑假小学期),1年制的硕士学位将不予承认。
在此之前,有一些国外一年制硕士毕业生回国报考博士学位,结果很多著名大学的导师不予接纳,认为修业3年和1年的结果相差甚大,不应以相同级别的学位于以评估,并向国家教育部予以反映,不予以承认其和中国3年硕士相同的学历水平。
此规定已基本通过审议,具体的实施时间未定,并且此规定具有追蒴能力,适合评估2000年以后取得的所有海外学历。这一规定使我国的海外学历评估更加的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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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上查,好像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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