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贷,工商银行迟迟不放款,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2013年年底在廊坊市格林郡府付的首付20多万,在售楼人员的建议下在工商银行办理的40万分期十四年年的贷款,当时说是在2014年2~3月份就可...
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2013年年底在廊坊市格林郡府付的首付20多万,在售楼人员的建议下在工商银行办理的40万分期十四年年的贷款,当时说是在2014年2~3月份就可以拿到钥匙,可是现在已经6月中旬还迟迟未见动静,与售楼处联系多次得到的答案均是银行未放款。既然银行迟迟不放款,我准备推掉这套房子,请问我与开发商和银行交涉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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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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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如贷款通过审批,建议联系银行方面询问贷款发放事宜。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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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未放款,这个是开发商告知你的,不过你需要了解一件事情,那就是银行未放款是谁的责任,然后结合你们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里的相关约定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你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如果是你的责任(按揭资料不过关)或者是银行的责任,那开发商要么拒绝你退房,要么就要收取你的违约金!所以你要仔细的分析一下!
追问
我手里现在除了几个交款时的收据,合同什么都没有给我。当时签署的也只是虚拟合同,都在开发商哪里。这个房子买的时候就比较匆忙。银行今年针对贷款购房的放款是比较迟缓的,应该是银行的原因。如果银行迟迟不放款,我想退房也退不掉么?违约金的收取比例怎么算呢?
追答
违约金是按照你们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里的约定为准的,你有没有提供按揭贷款的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资料。银行的原因应该还是你的责任,合同上的约定应该是你的责任,你再仔细的阅读下你的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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