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降准0.5个百分点释放多少资金
2020-01-06 · 百度认证:工保科技(浙江)官方账号
继2019年连续3次降准之后,2020开年降准适时接力,延续了央行2019年以来运用普遍降准这一政策工具定向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路径。作为2020年金融政策及早发力的序章,此次降准迅速响应了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进一步研究采取降准和定向降准、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多种措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显缓解”,也将引领减税降负等积极财政政策接棒。
当前,纾解实体融资瓶颈仍然是阶段性重心,此次降准便充分体现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定向性。围绕惠及实体经济,开年降准将带来融资成本降低以及融资环境改善等利好,有望推动基建补短板加速落地。
一、降低融资成本,利好实体经济
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缴存至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一般不能动用,因此在准备金率高、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银行会慎重选择贷款对象,在发放中长期贷款时也常常受制于期限不匹配问题,整体看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在较高水平。
此次下调准备金率向整个金融体系释放了8000多亿元长期低成本资金,增加了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银行资金成本约150亿元(每年),并通过银行传导可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特别是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实际成本,将对实体经济起到直接的支持作用。
另外,此次降准中央行特别强调要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因此在释放的资金中,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便获得了1200多亿元。一般而言,仅在省内经营的城商行资金实力较弱,流动性相对紧张。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能够减轻其负债压力、降低其负债成本,缓解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本约束。
二、货币政策传导,基建预期改善
降准有利于银行资金的改善,受益最为直接的将是基建等周期性行情的融资环境。受政策提振,1月2日大基建板块(建筑、环保、建材、煤炭钢铁有色)受益明显,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以及关联的上下游行业,如上游的水泥、下游的电机等都表现不俗。
与此同时,贯彻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1月2日四川和河南两省公开招标发行专项债,拉开了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大幕。由于提前下达的专项债不能用于土储和棚改等房地产相关领域,将主要流向基建领域,故业内普遍认为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
事实上,2018年四季度以来,各地已掀起重大项目项目集中开工高潮。因此在刚刚过去的12月份,土木工程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商务活动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高于上月0.7和5.3个百分点。这与建筑业总体呈现出的季节性回落形成鲜明对比,主要得益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落地等因素。而2020开年一系列政策利好,预计也将显著支持2020年一季度基建企稳回升。
三、基建有望稳步提升
正如《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按商业化原则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除了直接的融资利好和财政支持之外,“宽货币”所释放出的信号,对于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基建等实体经济的正向激励作用也颇为明显。
以天津市为例,“普遍降准+定向调控”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和经营理念影响显著,不少金融机构主动做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差异化、战略性调整,如不断完善面向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业务流程,加大创新力度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等,从效果来看还直接体现为贷款利率的下降和多项费用的减免。
加之此前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了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宽松的融资环境和积极的宏观政策具有广泛的影响,客观上将推动基建发力,并惠及上下游领域。
当然,基建发展仍需遵循《政府投资条例》和党中央相关会议强调的“适度发展”思路,地方政府应依据实际情况落地与自身财力、经济发展“节奏”相匹配的项目。2018年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都是重要抓手。
2020开年降准,意义不仅仅在于释放资金,更在于通过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以激发市场微观活力,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于基建等实体经济而言,顺势而为,发力托底经济也是大势所趋。
央行降准0.5个百分点 :就能释放6000亿元给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鼓励其发挥好扩大消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