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的规定有哪些
超过5万美元要报备。
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境外的投资,股票,证券类账户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的外汇是无法入账的,原因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对于境内居民向境外投资有限制不得投资于房产,股票,基金等证券类产品。
所以直接从这一类型的公司账户汇入的钱是无法入账的。另根据外管局的规定汇入金额大于等额3000美金的也要先办理申报并有银行审批后才可入账。
扩展资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海关签章的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5]359号)规定的标准,即香港居民向境内同名账户的人民币汇款每天汇入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澳门居民向境内同名账户的人民币汇款每天汇入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二)香港、澳门地区向境内非同名账户的人民币汇款以及境外其余地区向境内的人民币汇款,境内收款人实行每人每天8万元的最高汇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