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总表的简化字共计2238个,简化偏旁14个。1977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曾一度试用。由于群众对该方案意见较多,不久停止使用。1981年11月开始对上述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作。
经国务院审定公布后,被群众接受。至此,汉字简化工作基本结束。当前汉字简化工作仍继续进行,主要任务是稳定现行汉字的字形,以适应汉字信息化的要求,特别是要使汉字便于编码输入电子计算机。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各国在使用汉字文献中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国广大宣传工作者的愿望。
扩展资料
古代简体字
古代由于战乱及地方关系,石刻、手抄本经常出现异体字,后来越来越多。当和平时期便开始收集统计,如《宋元以来俗字谱》便有简体字收录。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年),推行“书同文 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就创制了统一的简化汉字小篆。
1851年至1864年的太平天国是历史上首次赋予简体字合法地位的。在太平天国政府的印玺和所印发的公告、书籍等,大量采用了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同时也创造了不少新的简体字。这些字笔划比原来汉字减省,却不完全依照六书原则,但这些简体字大多数已被《汉字简化方案》收录。
1909年(清宣统元年),主张推行俗体字的《教育杂志》创刊,陆费逵在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近代中国的发展和变迁里,首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