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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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建国,东流县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池州专区。
1952年3月28日,东流县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安庆专区。
1959年5月15日,撤销东流、至德县,并组建东至县(县人民委员会改驻原至德县城尧渡镇),属安庆专区。
1965年成立池州地区,改属池州专区。
1972年,东流县恢复区的建制,调整公社规模,全县划为7区、2镇、36个公社。即:大渡口区辖红旗、胜利、杨桥、姜坝、新庭、八都湖、庆丰7个公社;张溪区辖汪坡、张溪、五丰、白笏、坦埠5个公社;葛公区辖洪方、平原、普庆、高山4个公社;尧渡区辖东方红、良田、前进3个公社;昭潭区辖永丰、昭潭、青山、铁炉、东胜、泥溪、西湾7个公社;香隅区辖建新、临江、香口、合镇4个公社;官港区辖利安、木塔、石城、官港、红星5个公社,并改向东公社为东流公社。2镇是:尧渡镇、大渡口镇。
1973年,从大渡口区划出红旗、胜利、姜坝3个公社,成立胜利区。
1978年12月,撤销东流公社,恢复东流镇,原东流公社所属的五七、菊江、向东3个大队划属东流镇,其余大队合成长岭公社。
1980年池州地区撤销,划归安庆行署。
1988年恢复池州地区,又隶属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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