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仲裁3月15号立案,最迟什么时候可以结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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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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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仲裁案件3月15日立案,往后推算四十五天为最终案件裁决日期。特殊情况下可再申请延长十五日。
文质彬彬还顺利的小布丁n
2016-05-1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文质彬彬还顺利的小布丁n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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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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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应该在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果确实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追问
可是我到现在也没结案,也没收到书面通知,我该怎么办?
45个工作日????不是自然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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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以海
2016-05-16 · TA获得超过87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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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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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盛超
2016-05-16 · TA获得超过2.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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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五月底,可延15日
追问
45天怎么算的?
追答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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